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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人專區

公司治理

CORPORATE GOVERNANCE

審計委員會組成、職責及運作情形
(一)審計委員會成員資料
專業資格與經驗
加州大學聖地牙哥分校管理科學經濟學院學士
現任中國千島湖紫羅蘭湖軒酒店/總經理
現任中國千島湖常春藤湖景酒店/總經理
專業資格與經驗
英國劍橋大學嘉治商學院金融碩士
美國哈佛大學設計研究碩士(房地產)
耀達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資深顧問
洛杉磯市立學院基金會/董事
美國保富銀行商業金融銀行部/第一副總裁兼客戶關係經理
現任哈佛國際設計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專業資格與經驗
東吳大學會計系
騰輝集團資深顧問
冠西電子企業(股)公司董事、財務長
兆赫電子(股)公司董事、財務長
現任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二)審計委員會權責

依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第六條規定,審計委員會之職權事項如下:

一、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三、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 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四、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五、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六、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七、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八、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九、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十、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年度財務報告及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第二季財務報告。

十一、營業報告書以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之查核。

十二、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三) 113 年度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薪資報酬委員會組成、職責及運作情形
(一)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資料
主要學經歷
加州大學聖地牙哥分校管理科學經濟學院學士
現任中國千島湖紫羅蘭湖軒酒店/總經理
現任中國千島湖常春藤湖景酒店/總經理
主要學經歷
英國劍橋大學嘉治商學院金融碩士
美國哈佛大學設計研究碩士(房地產)
耀達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資深顧問
洛杉磯市立學院基金會/董事
美國保富銀行商業金融銀行部/第一副總裁兼客戶關係經理
現任哈佛國際設計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主要學經歷
政大企研所碩士
現任華威國際科技顧問(股)公司營運長
(二)薪資報酬委員會權責

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由二位獨立董事及一位專家委員組成,薪資報酬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執行與評估公司整體薪酬與福利政策,以及董事及經理人之報酬。 薪資報酬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常會。

(三) 113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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